科尔伯格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法”,让儿童对两难问题做出判断,并依据儿童回答问题时的推理反应划分阶段。

前习俗水平。这个水平的主要特点是个体着眼于行为的具体结果和与自身的利害关系,其道德的价值不决定于准则,而在于外在的要求。它包括前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个阶段的儿童对成人或准则采取服从的态度,以免受到惩罚。第二阶段,相对的快乐主义的道德定向阶段。处于这个阶段的儿童在进行道德评价时,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将行为与需要联系起来,但具有较强自我色彩,即认为符合自己需要的行为就是正确的。

习俗水平。这个水平的主要特点是个体着眼于社会和他人的希望和要求。其道德价值在于为他人和社会尽义务,以维持社会的传统秩序。它包括第三、四两个阶段。

第三阶段,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个阶段,个体进行道德评价时,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一个“好孩子”的期望和要求,并尽量按此种要求进行思维。如对“偷东西”的看法,他们认为:好孩子不该偷东西,偷东西的就不是好孩子。如此等等。第四阶段,遵从权威与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处于这个阶段的个体,能够广泛地注意到维持普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开始强调应当遵守共同约定的某些行为准则,强调对法律和权威的服从。

后习俗水平,这个水平的主要特点是个体不仅能自觉地遵守某些行为公则,还认识到法律的人为性,并开始考虑在全人类正义和个人尊严的基础上形成某些超越法律的普遍原则。它包括第五、六两个阶段。第五阶段,民主地承认法律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个阶段的个性,不再将社会公则和法律看成死板、一成不变的、不可变更的条文,而认识到了它的人为性和灵活性。第六阶段,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在这个阶段,个体认识到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维持这种共同秩序所带来的弊病,因而更为理智地看到了社会公则和法律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