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遵纪守法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做为公民,必须遵纪守法,而作为教师,更应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个别教师受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教育领域中,理想信念动摇,以赚钱为目的乱补课、在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取酬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职业的神圣使命,教师本职工作的基本品质就是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使的教师的教育行为常常在无固定场合、无固定时间进行,并不只限于八小时上班时间和仅限于课堂上,比如课后辅导,放学后找学生交流谈心,深夜备课批改作业,节假日家访等等,这些经常性工作会牺牲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有爱岗敬业的态度和甘于奉献的精神是无法长期坚持的。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个别教师法制观念淡薄,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不注意原则和方法,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有些教师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不是积极想办法说服教育,而是简单的体罚、变相体罚,殊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有的教师把权力当作商品,收取家长钱物等等。“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养,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增强法律意识,领会法律精神,坚信依法治教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坚信依法执教是教育者最正确育人的最终抉择。制止侵害学生的不良行为,或者是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营造民主、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道德氛围,同时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摒弃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的行为,防微杜渐,远离职务犯罪。

三、身体力行,以德垂范。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要教好书,育好人,就必须遵纪守法。身教重于言教,试想,学生看到你在乱来的时候,他们势必会仿效之,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学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比如个别教师在教室抽烟,语言不文明,导致学生模仿大人抽烟、说一些自己都不能理解的脏话等等。我们若行不正,坐不稳,怎能要求学生行得正,坐得稳。生活和工作当中,我们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注意自身的一言一行,思想、行为和品质都要时时刻刻做出榜样,杜绝一切违法行为,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是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的标准,法是我们行动的基本准则和规范,遵纪守法是们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而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更要知法、懂法,依法执教,做遵纪守法楷模,当人民满意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