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是一名人民教师,退休多年,酷爱钓鱼。一有空就找个安静的地方,一人,一杆,一小凳垂钓。照理说他也称得上资深钓者了,却经常“空军”,惹得众人一阵嘲笑。有人劝他改进钓法,可爷爷却不以为然。
所谓“新技术”就是用农药滴杀死投放到河边,不到几分钟周围小鱼小虾就受到毒害到处乱串,很快便吸引了周边的大鱼前来觅食,此时,以小虾为饵鱼口很好,少时能钓几斤,多的能钓十几斤。“这种钓法不就是往河里投毒吗?不仅对河里的小鱼小虾有伤害,对河水更造成严重的污染。钓鱼原本就是一种休闲运动,修身养性,锻炼身体。这样做有违初衷。”爷爷丝毫不羡慕他人丰富的鱼获,耐心地给我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原来钓鱼也得遵守法律规定啊。
热衷钓鱼的爷爷每年春天却像变了个人,突然不钓鱼,改下象棋了。面对我的疑惑,爷爷笑着说:“古人云,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天万物复苏,正是鱼儿繁衍的高峰期。这时候钓鱼无异于杀鸡取卵啊!苍天有好生之德,况且留得青山在,还愁没柴烧吗?”果然,姜还得是老的辣。
自从国家宣布实施长江十年禁捕,爷爷默默地把鱼竿收了起来。再也没有钓过一次鱼。
爷爷不愧是位党员教师,在遵纪守法方面为我树立了标杆。我将以他为榜样,努力做一名守法好少年。
(此文获姜堰区2024年法治征文竞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