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中心小学开学收费公示栏
收费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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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收费 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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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性 收 费 |
伙食费 |
中餐:元/生·餐 |
10 |
苏发改收费发 【2024】1136号 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
按照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独立核算,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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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 服务费 |
元/生·学期 |
300 |
泰教基 【2021】24号 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
坚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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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收 费 |
伙食 代收费 |
中餐:元/生·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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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
校外供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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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代收费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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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
学校引入第三方提供的非学科类培训,收费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具体为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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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费 |
元/生·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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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苏教备函 〔20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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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费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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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
社会实践、研学活动中发生的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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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材料费 |
元/生·学期 |
三年级最高不超39.5元 四年级最高不超39.5元 五年级最高不超47.6元 六年级最高不超47.6元 |
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苏教办基 【2013】11号 |
列入省定中小学评议教辅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按照“ 一科一辅”原则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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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 代收费 |
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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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改收费发 【2025】740号 |
由第三方提供,坚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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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
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残疾家庭子女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凭有效证件享受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经费政策。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和困境儿童(孤儿)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其余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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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举报电话: 12315
咨 询 电 话:姜堰区教育局 88088540 88088542
姜堰区发改委 8886936
张甸幼儿园开学收费公示栏
收费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张甸幼儿园
类型
收费
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保育教育费
元/生·月
小班:672
泰价规
【2018】1号
泰发改发
【2020】288号
每学期一律按5个月计收,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大班)。
中班:672
大班:免除
服
务
性
收
费
伙食费
中餐:元/生·餐
午餐:6.5
副餐:2.5
泰价规
【2018】1号
按照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独立核算,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营养餐:元/生·天
托管费
元/生·月
100
泰发改发
【2020】288号
坚持自愿原则。
校车费
元/生·学期
泰价规
【2018】1号
学校自营,坚持自愿原则。
代
收
费
校服费
元/生·套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苏教备函
〔2023〕2号
校车
代收费
元/生·学期
泰价规
【2018】1号
由第三方提供,坚持自愿原则。
优惠政策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相关证件保教费全免。
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其保教费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
价格举报电话: 12315
咨 询 电 话:姜堰区教育局 88088540 88088542
姜堰区发改委 8886936
梅垛幼儿园开学收费公示栏
收费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梅垛幼儿园
类型
收费
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保育教育费
元/生·月
小班:672
泰价规
【2018】1号
泰发改发
【2020】288号
每学期一律按5个月计收,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大班)。
中班:672
大班:免除
服
务
性
收
费
伙食费
中餐:元/生·餐
10.5
泰价规
【2018】1号
按照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独立核算,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营养餐:元/生·天
托管费
元/生·月
泰发改发
【2020】288号
坚持自愿原则。
校车费
元/生·学期
泰价规
【2018】1号
学校自营,坚持自愿原则。
代
收
费
校服费
元/生·套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苏教备函
〔2023〕2号
校车
代收费
元/生·学期
泰价规
【2018】1号
由第三方提供,坚持自愿原则。
优惠政策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相关证件保教费全免。
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其保教费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
价格举报电话: 12315
咨 询 电 话:姜堰区教育局 88088540 88088542
姜堰区发改委 888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