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要求,促进我校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根据我校学生体质状况,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学生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目的是组织学生在阳光下、操场上、大自然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开拓学生思维、提高学生自信、培养学生自我保护与动手实践能力。活动内容的选择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我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同时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务求实效,要体现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生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 长:任爱龙
副组长:符庆明
组 员:段其宁 各班主任
项目技术指导:体育教师
安全工作:政教处、各班主任
三、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1.优化课间活动的时间、空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乐于参加,主动的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好习惯。
2.大胆创新,力求以活动励德,以活动辅智,以活动健体,以活动塑美,以活动促劳,真正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3、.通过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校的影响力。
(二)原则
1.教育性原则:充分发挥校园体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功能,重视活动的全过程。
2.科学性原则: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采用大课间与短课时相结合的形式,合理安排大课间的计划和内容。
3.全体性原则:师生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
4、.实效性原则:根据学生年龄层次特点以及师生全员参与场地器材需要的实际,校园体育活动开展内容定为有利于学生健康的游戏、跳绳、课间操、眼保健操等传统体育项目。
四、活动具体安排
1.大课间
时间:9:45——10:15(30分钟)、16:10--16:40(30分钟)
参加对象:全体学生
长跑:初一初二600米、初三800、1000米
其他项目:初一、初二级全体学生做广播操;初三学生进行体育中考项目训练,如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快速跑等。
2.眼保健操
时间:上午下第二节课11:10 —— 11:15(5分钟)
下午下第一节课14:30 —— 14:35(5分钟)
参加对象:全体学生
3.体育课
各班每周三节体育课,每节45分钟,共135分钟。
4.课外体育活动
时间:下午第三节活动课(45分钟)
参加对象: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学生。(由班级负责组织开展,年级体育教师协助指导)
项目:中考体育训练(初三);快速跑、立定跳远、排球、篮球、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
按课程表安排(初一、二年级):球类运动、社团活动。
5. 体育社团活动
时间:周三下午第三节活动课:九年级
周四下午第三节活动课:八年级
周五下午第三节活动课:七年级
社团类目:篮球社团、足球社团、体育中考项目社团、象棋社团。
五、活动器材配置
1.各班根据学校活动的课表安排可向体育器材室提前预借当日活动器材,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必须交回体育器材室,各班不准自行保管。
2.各班在活动的过程中,要认真保护好体育器材,不做危险动作,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3.各班不能利用此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但可向学生收集适合本班学生运动的实用性运动器材。
六、活动要求与管理
1.体育活动要力求做到“五落实、六到位”即值班领导落实,每班活动器材落实,活动场所落实,活动时间落实,带班教师落实;领导督促到位,班主任组织到位,各方协调到位,体育教师指导到位,安全检查到位,学生参与人人到位。
2.每次活动的班主任、体育教师以及各组员要提前到位,做好准备工作,工作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开岗位,值日领导要做好教师考勤记录。
3.在校学生全体参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需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
4.各责任人和班主任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预见,做到防患于未然。
5.各项目活动要在规定的区域进行,各项目各班级责任人要和学生一起坚守活动阵地。
6.如活动有变化,学校及时通知各班,并作相应的调整。
7.班级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体活动,应向年级组长请假,报分管校长批准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方视为正常。
8.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者,损失由责任教师本人负责。
七、考核制度
1.学校根据值日记录,教师出勤体育锻炼课、课余体育训练、广播体操等活动的,按每次0.5课时工作量计酬。
2.学校将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根据值日记录,教师缺勤体育锻炼课、课余体育训练、广播体操等活动的,按每次0.5课时工作量在期末课时补助中倒扣,连续缺勤3次以上的教师,不得参加本学期评优、评先。
4.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学校学期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挤占体育课时、拖堂、不能依法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有关责任人,不得参加本学期评优、评先。
5.为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学校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级及教师,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落实、敷衍了事、随意停开体育课和不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教师,第一次实行戒免谈话,如仍不能得到落实,学校将视为其年终考核不合格。
6.凡不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学生,不得评为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