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第一天,早起,看到CCTV4中国新闻——《美国:孩子不听话?送进“监狱”吧!》,很感新奇,有些想法,于是打开网络重新看了几遍,截图,查阅网文,信手拈涂如下:
马卡连柯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尊严感。”
【美国学校】惩罚主要包括:给家长打电话;罚站;不让参加课外活动,受惩罚的学生只能在旁边看;罚早到校或晚离校;勒令离开教室l0分钟或30分钟;罚星期六来学校读书,星期六来校学习对美国学生来说是一种仅次于不能来校上课的惩罚。美国的学校惩罚主要针对的是以下违纪行为:如扰乱课堂秩序,在校作弊,迟到,不做家庭作业,不服从教职工的指导,乱扔杂物等。
如学生一旦损坏课本,则必须受罚。丢失新书,罚款100%;丢失已用一年的课本,罚款75%;至于用了三、四或五年的书,罚款50%。
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
全国人大代表邵喜珍曾表示“片面强调赏识、尊重的教育,导致了社会、学校、家庭对孩子形成畸形保护”。
现在,教师成了弱势群体:让学生站办公室就是体罚、批评重一点就是伤人自尊。作业不交,老师要反思;成绩不好,老师要反思;课堂不听,老师更要反思。因为这可能是你的方法不对,理念不先进。很多教师为了相安无事,不得不“哄”着顽劣孩子上课,或放任自流,疲于应付。
合理的惩罚是教育,超过一定的“度”才会变成体罚。二者不易区分,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忽视惩罚的作用。
淮安的 “行走学校”,走的正是“惩罚教育”。许多人都怀疑过这种教育方式,但许多从“行走学校”走出的学生,像脱了胎换了骨,涅槃重生,从原来的问题学生一下子变成了优等生。这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苏霍姆林斯基在《和青年校长的谈话》中指出:“教育者的任务是既要激发儿童的信心和自尊心,也要对学生心灵里滋长的一切错误的东西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
《义务教育法》——“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教育孩子有时的确应该大声说“不行”。
学生犯了错误,他们的自尊心很敏感的,心灵也很脆弱,很想得到老师对他们错误行为的理解、宽容,希望共同寻找到改错的良方。
老教育家孙敬修老师是这样惩罚学生的,他看见几个小学生摇一棵小树,孙老沉思片刻,走过去把耳朵贴在了小树上。孩子们莫名其妙,问他干什么。孙老说:"你们听,小树在哭呢,你们把它的命根快摇断了。"孩子们听了后,惭愧地低下了头,孙老继续说:"那么我们去拿铁锨和水桶好吗?"孩子们飞快地拿来了水桶和铁锨,孙老和他们一起给小树浇水、培土。以后,孩子们还当上了小树的"卫士",为小树培土、浇水。
看来教育孩子有时又不需要大声说“不行”。
这或许正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吧,也许东西合璧方为良策。
(一五年国庆长假第一天于三垛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