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学第三单元混合运算中第一课时,有乘法和加减法的综合运算,在讲解新课时有一位学生的板演是这样的:


   38+4*15


=60+38


=98


因为结果是对的,所以有部分学生没有看过程就评价为正确的,我引导学生:“千金难买回头看!”你仔细观察一下,这样解题最合理吗?接着就有学生发现,38和60的位置发生的也改变,不过结果是正确的;另一个学生则表示,这是有加法和乘法的综合算式,如果是有减法和乘法的综合算式行不行呢?于是我就把书中“想想做做”第2题改错题拉到这里来让学生判断。


   40-7*4


=28-40


=12


这时同学们恍然大悟,综合算式计算时,不计算的要照写,不要改变它原本的计算顺序。


大家都会心地笑了,千金难买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