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我走东家窜西家,这里张张那里望望,哇噻,静禅空间的这篇文章好特别,转来朋友们瞧瞧: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一对又一对的红男绿女总是激情满怀的步入婚姻的殿堂。

爱情浓而甜蜜,婚姻淡而无味。真佩服钱钟书的比喻。

夫妻双方都从没想过离婚应该是上等婚姻。这样的婚姻彼此适应,是两个人的福分。

离婚肯定是失败的婚姻;不离的不一定就是美满的婚姻。时下在斗争中求生存的婚姻太多了。但是像作家谌容所说“懒得离婚”,这种婚姻应该已经无可救药。相比之下,离婚应该是下策中的上策,至少还有生活的热情和美好的期待。

都说“初恋不懂爱情”,也有人说“初恋与爱无关,与荷尔蒙有关”,精辟至极。因为初恋迷惑人眼,初恋往往搞不懂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却喜欢上了对方,实际喜欢的是自己,喜欢自己处于恋爱当中的感觉,误以为爱上了对方。如果恰巧双方情投意合,那是造化。

因为追求对方的花容月貌或英俊潇洒而走到一起的爱情估计难被婚姻所考验。因为“百看不厌”那是文学上的形容词,在婚姻中只有“熟视无睹”和“视而不见”。我想只有那种深入骨髓的相互欣赏和身心交融的相互爱恋,才能结出理想的婚姻果实。印象中张学良和赵四应该是这样的,蔡锷和小凤仙没有走进围城都难于确定。眼里看到的实在不多,一次参加同事儿子的升学宴,温柔贤淑的女主人闲聊的时候说起,他和爱人从没有吵过架,我想这在普通百姓中实在不易。这个功劳不只在于女主人,婚姻的完美必须是两个人努力的结果。其实,也不必用“功劳”这个褒义词,因为婚姻的失败,不必论谁对谁错,夫妻双方或许都很优秀,是脾气性格或生活方式难于协调,才令婚姻无法继续。

五个手指不一般齐;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也会有矛盾。所以有些婚姻在磕磕碰碰中进行,也算是平民百姓不错的婚姻了。“糊涂的爱”那首歌最恰当的描写了老百姓的婚姻和爱情: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爱,是糊里又糊涂。

德国菲尔特市女市长保利提出了一项不同寻常的建议:将结婚证书的有效期定为七年,没有“七年之痒”的夫妻要再说一次“我愿意”,婚姻才能继续。这项提议在细节方面或客观环境等方面实施很难,但如果抛开孩子和老人等不利因素,就婚姻本身来说不见得是件坏事。有些人或许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婚姻;而有些注定失败的婚姻可以尽早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