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参》2012年11期P52页刊载一道中考题,全文如下:

1、(2012·浙江温州)下表为温州市交警部门查处酒驾、醉驾案例的统计数据,从中可以看出( 

时间

 

 

类别

 

20105~20114月底

 

 

20115~20124月底

(自201151日起,醉驾开始入刑)

醉驾案例

5343

989

酒驾案例

29856

5131

①人们更注重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刑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③酒后驾车的行为已明显减少            ④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本题以温州市交警部门查处酒驾、醉驾案例的统计数据为载体,考查考生解读数据、分析数据、比较数据及综合分析能力。解答此题时,要“以数据说话”,关注“时间”数字的变化,醉驾、酒驾案例数据的变化。数据由多变少可以看出,酒后驾驶的行为已明显减少,人们更加注重规范自己的行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选肢②“刑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观点是错误的,刑法是……答案是C

笔者不敢苟同作者的观点。虽然作者是我们熟识的、非常受我们尊重的钱友淦老师,本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思想,想谈谈我们对这道题的看法。

我们觉得这道题没有什么思维价值,学生无须认真审题,依据排除法,只看备选项就能选出正确答案。学生如果认真审题:案例的减少,确实是因为醉驾入刑,依据材料的逻辑,反而就应该选②。此外,认为学生选③需要解读数据、分析数据、比较数据也有点言过其实。

为此,我们做了两项调查。

1.我们在初中学生中进行了一项关于解答这道题的思路调查,见下文:

                    关于一道中考题解题思路的调查

             要求:请你完成本项单选题后,如实对题后问题进行单选。

              (原题略,见上)

在做该题时,你是:

  1.通过排除法得出答案。

  2.为了省时间,未认真看数据,只知道②不对就做出了准确选择。

  3.认真分析数据材料中的具体数据得出答案的。

我们对两个班的92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发现46人选择了“1.通过排除法得出答案。”29人选择了“2.为了省时间,未认……”只有17人选择了“3.认真分析数据……”

    2.我们抽取了市实小10名成绩较好的四年级学生(注:这些同学没有学过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测试:原题一字不改,只把备选答案D.改为①②③④,发现有8位同学选D,理由就是:数据的减少是由于醉驾写进了刑法。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证实了我们的分析。此外,二十多人没有认真看材料,也能做出正确选择,这本身也说明命题不成功。

我们认为,其实只要把备选项②做些修改即可。可改为刑法是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设一个含有全部选项的答案,就选该答案。如此命题可能更合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