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是我校发展的重要方面,已经成为我校对外宣传和开放的窗口,成为我校考核得分的重要项目。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书法、足球等特色项目进一步的深入开展,促进学生踊跃参加,教师家长全力支持,老师积极辅导训练,从而保证特色项目取得更好的成效,经学校办公会和考核小组研究,现制订以下考核办法。
一、参训学生的推荐和确定(40分)。各班在规定时间内每个项目向学校推荐规定名额的学生参加初选,每少1名扣5分。推荐时班主任可以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指导老师也可以向班主任推荐一定名额的候选学生名单。具体名额由指导老师根据需要提出并报学校审定后通知班主任,对于在学校特色发展活动中严重拖后腿的教师,参加学校各项考核时一票否优。
二、教学过程管理(60分)。选中的学生应按要求参加特色项目的教学活动,班主任及科任老师有责任提醒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并正确地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打消家长对学生兴趣特长发展的疑虑,鼓励家长热情支持学校特色项目的建设。项目指导老师每次课前做好点名工作。学生无故不参加训练,每人每次扣该班主任2分。如无故发生家长不支持的现象,学校将根据情况列入班级教师参加学校中心活动的考核。
三、教学成果奖励。班级选中的学生在项目展示比赛中获奖的,对相关老师给予加分奖励。足球校际比赛每进1球加2分,区级比赛每进1球加4分,每场比赛助攻防守表现突出的队员加2分/人。书法比赛分市级和区级两个级别三个等级,一等奖分别加10分、8分,二等奖分别加8分、6分,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入展按一等奖计算。在校级比赛中进球、助攻、守门或防守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每场加1分/人。校级书法比赛获奖每次加2分/人。考核统计暂按此办法进行,最终奖励办法由考核小组研究确定。
四、经费来源及发放办法。班主任专项经费中每班每学期抽出200元用于本办法一二两项的考核发放,分年级段按量化总分权重进行考核。认真组织推荐,但没有学生被选中参加特色项目的班级享受100元/学期。教学成果相关老师的奖励纳入绩效考核中。
五、其他说明。学校每学期对参与学校特色项目的指导老师组织考核,对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进行校级表彰。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