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一年泰州的中心还是月城广场,广场中央是一个圆形的月亮雕塑,洁白素雅,旁边是音乐喷泉,随着音乐高低缓急的变化,光影变幻,色彩迭换,水速也有着粗细高低的变化。北边是一个大剧院,就是现在各种影剧院的前身。剧院东边是一个镭射录像厅,电影院里很少有人,镭射录像厅也是萧条,不属于当时以节俭为荣的大众人群,更不属于我这个从山城重庆过来的打工仔。我最喜欢这中央的喷泉,炎热的夏天,一瓶老三泰啤酒,一把花生,两串油炸的臭干沾满了红辣椒,一个人坐在泉水旁,听着音乐,南来的风与飞花溅玉般的水珠从身边过,恰是惬意。我喜欢往南望,那是一块硕大的草坪,上面满是人,坐着躺着依偎着搀扶着,还有孩童奔跑。那时候的人是纯粹的,草地是清爽的。在南边一个叫做泰山商场的最顶端有一台硕大的电视,我看会儿电视有时迷迷糊糊的索性就大地为床,苍穹作被,美美睡上一觉。记得那时只要有国家队的足球赛,这个草坪更是疯狂,球迷们一群群的团在一起,喝易拉罐的啤酒,时而欢呼时而流泪,当然流泪后撕心裂肺唱着崔健《一无所有》和王杰的《我的未来不是梦》时间居多,他们一边握着空酒瓶吼着“我总是一无所有”一边啃着肉串大叫“我从来没有忘记我对自己的承诺,对爱的执着,我的未来不是梦”,有时候他们的情绪明明处于失控状态,可是临走了还是将自己吃喝的残留带走了,就是那细细的肉串插签也不留下一根,自律是那个时代的特质。

我始终是一个外地来的打工小子,在这样的夜晚从不高声言语,不昂首阔步,因为我始终无法融入这个城市庞大的系统,可我的很多同伴都有些犯倔,在发了工资的上半月我几乎看不见他们,他们去镭射录像,电影院打发时间顺便装装高雅,也在小饭店,大排档里用蹩脚的普通话吆五喝六,学着当地青年的潇洒,可他们到了下半月就只能缩在宿舍里萝卜干稀饭凑合着过日子。我记得和我一起来的一个村子里的季松山、苟夜航两个家伙,一开始和我一样低着头行走,只是这个城市若有若无的影子,是那宽窄不一的小巷子里低于尘埃的野花儿,可三个月后也没有了影子。我偶尔的啤酒花生两串臭干最多加上半斤猪头肉就算犒赏一下自己了,一个人像城市的影子往往能看到更多的芳华烦嚣以及落慕苍凉,譬如那些城市青年球赛过后近乎干嚎的高歌,譬如我的同行者夜晚蜷缩在宿舍里辗转难免时的叹息。我同村的季松山、苟夜航比我大,家里有了自己的妻儿,前三个月倒是尽职,按时寄一些家用回去,这两个月几乎有些入不敷出了,家里频频来电,也是囊中羞涩,有时找我暂时周转搪塞一下,家里还是知晓了其中的一些变故,亦或是生活里的些许猫腻,这些也未能逃过我未过门媳妇玲儿的耳朵。

那是一个下午,我在春兰二分厂的装机车间里忙碌着,这个当时在中国空调生产大腕的车间与其他所有工厂一样的闷热,我穿着的蓝色的印有“春兰”字样的工作服后面沁出了盐霜,绑在手腕上的毛巾汗水浸湿了又被热风吹干,就是这个下午,我的玲儿来了。

在正式明确关系的两年里我们在村口的柳树下牵过手,也偷偷亲过口,又一次我试图解开她小衣服后面的扣子,殊不料她翻脸不认人了,一个耳光抽得我眼前星星转个不停。她也就一个瞬间的愤怒或者激动而已,没多久摸我的脸,我没有理睬,直到她朝着我火辣辣的脸上轻轻吹气了,我又是一把搂过她的腰,她的腰很细,我胳膊一转正好,这是一个神奇的腰,有时很强势,可以支撑起一百来斤担子,两头各有一个大酒瓮,酒她家自己酿的,每年春节都送我家,而且她自己送,我和她两人也喝过一次,比赤水河上那个国营大厂子里的味道更纯正。喝多了我俩也就拉着手疯跑了一阵子,等脸上的潮红褪了各自回去。有时她的腰又很柔软,像面捏起来的,还有麦子的香,正如我那天一把揽过,她就酥软了的瞬间。

玲儿在我的宿舍里等我,顺便把窗户打开透了气,我们一群嘻嘻哈哈刚回到宿舍,玲儿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走。她背着小包跑起来前面两只小兔子蹦蹦跳跳的,那脸也是吹弹欲破的红透,天色晚了,那红像深秋的柿子、枫叶格外晃眼。这夜的宿舍是不可以进了,我也看不得那一群饿狼般的眼睛。

去了市中心的广场,这个地方玲儿不陌生,我在信里面几乎每一次都提到,喷泉、剧场、镭射、大屏幕的电影。我拉着玲儿坐在草地上看着她的脸在广场五彩灯光的映照下活色生香,我把手轻轻伸过去,想着玲儿会一下子跌倒在我的怀中,可我碰到了一个坚硬的拒绝,她甩开我的手,把背后的小包取下来,变魔术一样的掏出一瓶酒,长城干红。

“我喝惯了三泰老啤酒的肚子可是享不了这福分呀。”我揶揄道。

玲儿杏眉一竖:“今天我特地来犒劳你,怎么这么不知好歹。”

她说话语气有点冲,也不知是真是假。我脸上堆着笑,拿过长长的瓶子,摸在手上我一下子想起的是玲儿的腰,玲儿滚圆的胳膊,还有她刚刚安分下来的胸前。

撕开上面封着的塑料膜,看见里面是一个个木塞,我一下子傻眼了,真不知怎么会多出这样的一个小这玩意儿。我看见过白酒里面有过白色的内塞,可是木头的从没见过。

抬头看看玲儿,想着她会不会指点一二。她看着我窘迫的样子,脸上的笑容更活泛了,眼睛弯弯像那个夜晚天空的月牙儿。

月牙儿,好美的月牙儿。我看看天空,看看玲儿,掏出口袋里的钥匙圈,把指甲锉取出,用锉刀使劲往里挖,企图将木塞松动了,可是这玩意实在不听话,不管是挖还是撬,就是没有作用。有时明明有了间隙,可是往外掏的时候就是使不上力气。

这天真是热,我额上的汗珠都出来了,玲儿还在催:“瞧你笨手笨脚的模样,快点呀,喝完酒有惊喜给你。”看着玲儿,我身体里燥热在泛滥在游走,额上的汗水更猛了。可是这可恶的木塞儿。朝着旁边看,更多人正撸起袖子大口大口喝着,吐出的气里有泔水与麦芽糖混杂的味道,可是我面前的这酒瓶子,与里面血红的液体我实在是没辙。

汗水滑倒了鼻梁上,玲儿看着我这手忙脚乱的样子,笑得更灿烂了。笑着笑着,身子渐渐靠过来,最后索性倒下了,头枕在我的腿上,细细的发丝轻轻撩拨着,像波浪的喘息,像夜的怂恿。

后来那酒不知哪里去了,没有喝酒的夜晚也可以沉醉。

第二天早上,玲儿依偎在我的怀里,轻轻擦拭着我脸上的汗渍,轻轻说了一句:“昨晚上,看你握着酒瓶子手足无措的样子,我心里特别踏实。”

在这个城市的夏天,我收获了真正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