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模糊
学生练习中有“小说在刻画付春这一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提供的参考答案是“①悟性高,善创新。吃了妈做的菜后,当即想到了城里流行的私房菜,决心专做私房菜,经过不断创新,很受欢迎。②有志气,敢打拼。自信能成为城里人,能做出个样子,经过努力,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③重事业,轻亲情。在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五年问很少回家;刚回家就为了成就梦想而离家;只顾做私房菜。连续好几年都不回家陪父母过年。”
“善创新,敢打拼,重事业”属于性格吗?如果改为“形象分析”尚可。形象特点与性格特点是有区别的。“性格”是指表现在人对现实的态度和相应的行为方式中的比较稳定的、具有核心意义的个性心理特征;“形象”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态或姿态,包括外在形象和内在形象。《考试说明》上表达为“鉴赏文学作品的思想、形象、语言、表达技巧”,没有将“形象”细化为“性格”,形象特点包括性格特点。一般来说,概括或分析性格特点,往往泛化为形象特点。性格、形象模糊处理。
有时模糊处理很有必要。生活中使用洗衣粉洗衣服,放适量的洗衣粉,“适量”是多少?凭借经验,不需要精确到“克”。“在温水中浸泡一会儿”,“温水”多少度?“一会儿”多长时间?这些都只能模糊处理。课本上注释通假字,有“×字通×字”,“×字同×字”,“通”与“同”是不同的,但中学阶段可以模糊,不要精确细化。同样,“征、召、辟”实际上是有区别的,可以笼统地解释为“征召”或“被征召”。“借景抒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有区别的,却可以“通用”,混为一谈,只要读出了景与情的关系即可。
该模糊时模糊,但又不可大而化之,舍弃精确。“全相同”,“全不同”,学生容易理解。“不全相同”,却有不同理解。有相同、有不同的谓之“不全相同”。数学上认为“全相同”的否定集都是“不全相同”。同一表达,为何理解有差距?根源何在?可以不可以统一?完全可以。“不全相同”可以理解为“不”“全相同”,也可以理解为“不全”“相同”:停顿不同,语意也不同。这类问题就不能笼而统之,模糊处理。“超过标准体重的多少”与“超过标准体重多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有“的”无“的”意思却完全不同。
“形象特点”“性格特点”,过去曾经碰到过,模拟考试也考过,最终“中和”为形象特点等同于性格特点。“论述思路”与“论述层次”是两种不同的表达,内涵也不完全相同,高考最具权威性,这两种设问的答题模式基本是相同的,无需过细区分。
退一步讲,既然形象与性格不同,命题或提供答案时,为什么不有意回避或强行区分?!同样的疑问怎么能够反复出现呢?我们集体讨论的权威性何在?学生如何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