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竟有如此全国作文竞赛
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有利于促进作文教学的效果,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特别是高中作文竞赛,能为学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创造条件,无疑是极有意义的。组织参加作文竞赛已经十年,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等竞赛,简直让人怀疑竞赛的可靠性、真实性。“叶圣陶杯”中学生作文竞赛,还是“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从操作层面来看,疑惑重重。
首先有个概念就难以界定,简直搞不清。“参赛人数”,理应为参加竞赛的人数,只要参与了有关要求的作文写作即视为参赛。参赛要订相关资料,订资料人数与参赛人数应该不是同一概念。参赛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订资料是参赛的必备条件,只是参赛作品必须粘贴要参赛标志标签,复印无效。也就是说,学生如果订了参赛资料,就获得了参赛资格。而订资料的同学都是老师挑选出来的,具备了参赛资格的有一定竞争实力的而不是滥竽充数的。至于资料的价格,学生自愿,与老师无关。
有了资料,接下来理应指导学生学习、借鉴、参考,选题,写作。出乎意料的是,这些过程全部没有。学生拿到资料的第二天,两天之内,必须交出作品——篇不少于1500字的作文。学生正集中精力,全力备战期末考试,就连我们的阅读课、写作课都为考试让步了,学生哪有时间完成参赛作品?
时间紧张,自有参赛的对策。只要学生填写好相关表格的内容信息,随便找一篇作文,自己的或他人的作文,只要网上没有的。书写不理想的,可以请人代笔。试问,这是初赛吗?是学校组织的初赛?这将对学生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影响?这样的竞赛还有意义吗?也许对已经获得等级奖的同学来说是个福音——可以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了,然而,又令这些获奖同学担忧,如此轻而易举获得的奖项,审核是否通过,是否存在有不规范的浑水摸鱼以假乱真的竞赛现象?真的不敢想象了。
学生参赛作品炮制出来后,老师签上名上交,等待获奖。出乎意料的是,要按照比例上报参赛作品,买了资料的,交了作文的,还不一定有资格参赛,这是什么道理?闻所未闻。参赛了不能获奖是正常的,有比赛就有淘汰,重在参与。可现实是,学生寄寓很大希望创造参加自主招生条件,花了线,费了时间,最后连参赛的资格都没有。“按照比例”是个模糊概念,是参赛人数还是订资料人数?如果是订资料人数,为什么不事先公布参赛规则?是故意混淆还是有意为之?
好在学生比较信任我,至少在语文学习,阅读写作方面比较相信我的实力,我也只能向我的参赛准备获奖的很现实的同学们说声对不起了,你们是不可能获奖的,即使获得等级奖,也将要以“牺牲”其他同学或以其他同学为代价。
其实,我们早就知道了这样的竞赛有猫腻,我们不组织学生参赛,不是不重视作文竞赛,是对学生负责,是本着良心,教育的良心,做人的良心。作文竞赛太多了,种类级别各异,我们为什么不能静下心来实实在在的写作呢?各类竞赛是靠实力的,不顾实力,企望“天种人收”,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