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信里看到友人转发了一篇来自天涯观察的文章,标题是《中国的教育政策,何以到了今天谁都不满意的地步》,文章自然是从减招引发的风波说起的,指出教育政策中拔苗助长的平均主义治标不治本的官僚作派喜爱锦上添花,决不雪中送炭的行事风格等等是根源。

细细想想,这些观点可能有些让人难以接受,但确实好多却又像是生活的现实。看领导脸色,是当今官场最亮丽的风景。因为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凡是领导喜欢的、认可的,咱就只挑益处说;凡是领导否定的,你就尽管往糟处讲,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你站对了队伍,能得到更多的机会。明知这样会扼杀人的个性,会让有良知的人逐渐泯灭人性,会让一个集体陷入软弱,走向沉沦,顾全大局的正解究竟应该是什么?又是怎样被落实在我们的行动中的呢?

当前教育上被喊得最响亮的口号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可是怎样做到办人民满意教育依法办教育和谐统一呢?平等、公正的标准在哪儿呢?

在我们提出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口号的时候,我们是否考虑了各种法律中对教育的规定?我们的办教育的行为在追求“满意”的进程中,有没有能衡量满意的标准?是少数人满意,还是绝大多数人满意?这种满意度是怎样检测出来的?它的信度有多高?事实上,农民、工人、土豪、富贾,不同生活水准对教育的需求不会有相同的标准,在一个小县城,是不是因此应该分别为不同阶层办不同需要的学校,以他们各自满意为标准呢?有人说条件允许的,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更优质的教育,可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条文呢?这不明摆着就是要将本来平等的公民划出了不同的档次了吗?所以,真正的人民满意必须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只有真正依法办教育,才会是人民满意的教育。

但是,我们必须相信:在党和政府大力倡导依法治国路上,人民真正满意的教育愿景一定会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