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规范教师需要垂范

姜堰区官庄中心小学

春学期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全省1700万未成年人将在“八礼四仪”的学习和体验中,践礼修德,崇德向善,从小做一个文明有德之人。

“八礼”主要包括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从生活细节入手,让未成年人易懂易学易做。“四仪”主要是以7岁、10岁、14岁、18岁为重要节点,分别组织举行寓意深刻、庄重简朴的入学仪式、成长仪式、青春仪式、成人仪式,以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强化文明礼仪素养。

中国自古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当前加强未成年人文明礼仪教育十分迫切,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出发,省文明办制定未成年人八大基本文明礼仪规范,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学校肩负教书育人重任,加强“八礼四仪”教育责无旁贷。开学伊始,全省各地纷纷启动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突出“八礼四仪”教育,笔者认为,加强学生礼仪规范教育教师需要率先垂范。

从教师层面来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明文规定:教师要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理应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师德规范是我们行动的准绳,我们的一切行为应当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楷模。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首先应该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从学生层面来说,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爱模仿,可塑性强,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影响着他们,这就需要教师时时、处处必须做到以身作则。要求学生要有文明的礼仪习惯,平时我们待人接物,尤其对待学生要做到有礼貌,谈吐文雅,外表端庄,衣着整洁等。试想一下,一个不修边幅,讲话粗鲁,言行不一的人怎样在学生面前树立威信,又谈何教育学生?加里宁曾经说过:“教育是对于受教育者心理上所施加的一种确定的、有目的的有系统的感化作用,以便在受教育者的身心上,养成教育者所希望的品质。”教师对学生的感化作用既有言教,又有身教。在一定意义上说,身教胜于言教。文明礼仪教育更需要我们每一位教师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学生,要处处给学生以楷模和示范。我们只有用自己的行动去实践自己讲的道理,我们的语言才具有真理性,也才能使学生真正信服。

一句话,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身为教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表率。礼仪规范教师需要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