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对课程基本特征的表述中说:“本课程遵循儿童生活的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而《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在课程性质中也说:“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为教而教、脱离儿童生活的品德与社会课堂,本身是无意义的,也会使我们的课堂与学生的生活、与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脱钩。

夸美纽斯说过:“知识的开端永远来自感官。”作为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的教师,我们要倡导让我们课程走进学生的生活,调动学生的生活经验与知识,引导学生用多种感官去观察、体验、感悟生活,获得对生活的真实感受,进而把追求生活幸福作为我们课程的动力。为达到这一要求,我们要有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方面的资源,把它们吸收到教学过程中,增强教学的现实性和亲近感。因为“道德寓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能与生活分离的‘纯道德的生活’。”我们要尽可能地让学生教学过程中用心去体验生活的酸甜与苦辣,用心去感悟奋斗的得失与成败,让他们的情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丰富起来,使他们的心灵变得细腻而敏感起来,在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情形下所形成的情感体验将深深地扎根于学生内心中,并内化为他们形成良好道德品质的动力。

“学生的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学生的生活对本课程的构建具有重要价值。”只要我们的教学不是机械地去“执行”课标或教材,而是对学生的生活情况多作些了解,尽可能使我们的教学与学生生活“零距离接触”,那么不管是源自生活的图片、声音、视频,还是我们精心组织的模拟情境,它们都是在学生生活中找得到的“生活事件”或“生活场景”,都容易让学生产生认同感,使他们在体验、感悟生活的过程中,更容易地自主建构合理的道德认知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