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6 09:24:47——旧版教育博客)

暑假过后,谈论最多的话题,大概就是旅行了,我往往会变得语塞,因为只用“带孩子”三个字就能够形容的暑假,实在无任何谈资,每每自我安慰一番,罢了,罢了。

实则,我并不遗憾。说实话,我并不是个爱旅行的人,更没有一颗想走便走的心。先生常常笑我:看你那几幅复杂的十字绣,就能看出,那些年我没有出现,你过的多么的无聊枯燥。如此看来,我是个“宅女”,必然。

不爱旅行的我,倒也走过很多个城市,我曾不止一次的说自己是个“怪胎”,在旅行方面,亦如是。历来自成一派,从不跟团,也不拍照。

有那么一句小资情调的话——风景不重要,重要的是看风景的心情。我无比矫情的喜欢这句矫情的话,觉得旅行,应是如此。我所钟爱的旅行,绝不能是一个人的孤独,虽然很享受一个人背着包的惬意行走,但夜晚独住旅店的恐慌会坏了一整天美好的心情。于是,能有挚友相伴,便是极其温暖的事。友不便多,一个足矣,热闹时不呱噪,安静时不寂寞,能牵手同行,能卧床闲聊。最好是同样的“怪胎”,不至于一路只顾着摆造型拍照片,只顾着在所谓的A级风景区奔跑,照片的背景永远是无数摆造型的拍照人,不知是拍的风景中的自己,还是人群中的自己。

能有他相伴也是好的,无数杂志上都提到过——在嫁给他之前,先让他带你去一次旅行。我倒如今都不能透彻理解这句话,大抵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自是会安排得理的旅程,有沿途无微不至的照顾,人品特质,会在一路旅程里,尽收心里。我不赞成这个观点,但倒也是享受与他一起的旅程。和先生真正的旅行,是在获知我怀孕的消息之后,临时更改了本来既定好的长途之旅,选择了去临城——苏州。未去任何园林,找了当地特色的几家饭店,又在一个傍晚,兴致而来,在滂沱大雨里,赶去无锡吃小笼包,然后去了同里买了我喜欢的民族式样的流苏耳坠,强拉着极其怕水的先生坐在乌篷船上,一直嘲笑紧紧抓住船沿不敢动弹的他,我在船的两头一直跳着穿梭,惹得撑船的大婶都笑了,说我们太不像一对了,一个胆大的厉害,一个又胆小的可怜。这也算是惬意的旅程吧,肆意而简单,我最喜欢的旅行的模样。

我从不跟团,是因为不愿被牵制,旅行的意义,于我来说,就是放松、随性。早晨睡到自然醒,去早已获知的特色早餐店吃好吃的早点。然后背起包,搭上公交,任它开往哪里,我只负责用心感受嘈杂难懂的语言,和沿途擦肩而过的风景。或是乘上地铁,去早已膜拜已久要闲逛的特色的街区。累了时,坐下来喝喝东西,饿了时,买几个小吃,边走边吃。从小父亲就教育我,女孩子家千万不可在路上吃东西,我一直遵守着。可在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认识,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兴奋和新奇,偶尔边走边吃一回,开心的厉害。在陌生的城市,希望人们别把我当作外地人,希望自己能沉下心来,真正融入到这城市里,感受这座城市里忙碌人们的节奏,又期待他们都别认识我,从而更随性,更惬意。这太矛盾,不是么。

那年去香港,于中山港起航,船舱里普通话与粤语交替穿梭,踏上那块土地的第一步,便是在维多利亚港,虽不是夜晚,没有璀璨的灯光,但随着扑面而来的海风,它多了几许亲近感,坐地铁,逛街区,若是跟团,才不至于如此尽兴。

在陌生的城市里,做想做的事,睡睡懒觉,把心沉下来,既来之则安之,以这座城里的人们那样的姿态,在这座城里生活几天,这才是我最爱的旅行,末了,再用一句矫情的话,心若不在,到哪里都是流浪,旅行时,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