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有个极好的机会可以步行去爱人的学校,因为今天他开车。
      从学校出来,大概是4点50的光景,我可以步行40分钟和爱人汇合。
      走在马路上,看着两边的花花草草,思绪漫无。走到娄蒋公路交汇处时,爱人正在红绿灯处等我,有那么一刻一股暖流涌动。我跟爱人讲起今天在马路上的见闻,三只被碾死的刺猬,只剩下带刺的皮囊;两只被碾死的鸟儿,一只是燕子,另一只是泥八哥,只剩下翻翘的翅膀;一只被碾死的黄鼠狼,身首两处。
不由感慨一番天灾人祸什么的,没想到车子开出10分钟的光景,一只八哥撞上车子前面的挡风玻璃,清脆的一声“咚”,爱人说,“这只鸟没了”。我没有想到自己竟无意中成了一位杀手,剥夺了一只鸟的生命。现在想来,刚刚看到的那些悲剧,大底也是这么发生的。都说无巧不成书,今天这巧事竟被我碰上了,只是这样的巧事还是少碰为妙。
      忽然就想起“碰瓷”一事来,都说子弹不长眼,车子虽然长了眼,可是速度一快,再敏捷的身手也挡不住。
      生命有时坚强得雷打不动,生命有时又脆弱得不堪风吹。
      那只不知名字的鸟,你安息吧!这也许就是你的宿命,如果我今天不步行的话,我定不会和你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