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算不同于近似计算,更不是算出精确结果以后求近似值。估算教学应把握三要点:一是要有现实的背景。本质上,估算是关于数量的计算,精算师关于数的运算。估算与数量相联系,是基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二是要突出单位的选择。人们进行估算,通常把较繁的、不能直接说出得数的算式,转化成比较接近的、能够心算的算式,通过心算得到原来算式的结果大约是多少,或者大致在什么范围内。就整数计算的估算而言,就是把不能直接说出的算式,利用非整十、非整百、非整千余整十、整百、整千数的“比较接近”关系,转化成能够心算的算式,即选择合适的计数单位。三是要突出对上、下界的把握,用大些、小些、左右等词语描述算式的估算得数与精确得数的“距离”。

  西瓜每箱48元,200元买4箱够不够?把48元看作50元,因为4乘50等于200,所以48成4的结果一定小于200,判断出200元够买。把48看作50 ,涉及到单位的选择,是把48看作若干个十来算,而不必看作若干个一;根据4乘50等于200判断4乘48一定小于200,涉及对估算结果范围的把握,即200是4乘48的上界。围绕估算的意义和策略进行教学,体现估算教学的要领,有利于学生体会“为什么估算”,明白“怎样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