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十月中旬,刘付刚、钱小明两位督学根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的4所学校开展了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完善情况;学校及时排查和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情况;学校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情况;学校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校园欺凌防治的特色举措、工作成效等。现将督导情况小结如下:

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各校均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做到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并通过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沈高学校、实验初中要求教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始后,学校积极开展了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姜堰四中、官庄小学等学校结合近年来的工作方案,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流程。实验初中举行“预防校园欺凌,建设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活动,邀请城东派出所法辅导员王警官等走进校园,宣传法律法规,杜绝校园欺凌现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狠抓落实,效果明显校通过大力宣传校园欺凌的事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防工作,向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和校内排查工作,明确职责,多方配合做好校园欺凌的相关工作。实验初中、姜堰四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对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上课期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批条;有家长来校找学生一律登记,在检查他没有携带暴力器具及危险品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学校教育学生如面对各年级同学以及校外人员的侵害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汇报;学校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校园、班级里发生的可能性事件,定期向班主任、学校反映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隐患,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将校园暴力扼杀在萌芽之中。至今,辖区内学校未发生严重校园欺凌的事件。

四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督查中发现:少数学校还未在校园网或校园显目位置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建议各校要继续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加大家长、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把此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