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2016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坚持监督与指导并举,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不断提高挂牌督导实施水平,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督导目标

1.定期到责任区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辖区内各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区域内的教育均衡。

2.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并反馈、解决学校在发展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研究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掌握中小学的办学现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发展动态及存在问题,定期向督导室及学校报告,提出建议并督促实施。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学校教育督导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教育督导工作政策法规一本通》中《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掌握督导的相关理论知识,明确教育督导的内容和职责,熟悉相关教育政策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督导水平,并积极做好教育督导的宣传工作。

2.紧紧围绕一切为教学服务这一中心,加强督学与督政相结合;在督促指导学校管理工作地同时,既要加强教师的发展,又要促进学生的成长;既督导教学一线,也检查教学管理。努力从教与学、教与管多个方面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导。特别是要围绕区督导室工作计划进行一项项落实。深入班级,强化听评课,随时抽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及批改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并及时与相关教师交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每一所学校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听二个人的课。做好教学研究与教学监测工作。

3.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对责任区内各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定期对责任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通过校园巡视加强对校舍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消防、交通等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督导,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4. 加强与教师、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及时将教师的意见反馈到学校,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提高教学质量。

5. 深入责任区各校实验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音乐室等功能室,对过程性材料及图书借阅情况、实验设备配备等进行检查。

6. 通过走访调查,家长访谈,了解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及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