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  王东

 

[案例背景]

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是一所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妥善处理各类涉校、涉师、涉生纠纷,是责任督学工作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重要方面。责任督学要当好发展学校的促进者,必然是善于帮助学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推动者。

[案例描述]

2016年,责任区内一所学校多次接到同一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该校一位教师未尽赡养义务,在该教师丈母病重期间,其夫妇二人不送老人去医院看病,导致老人病故等问题,要求调查处理。学校经过调查核实以后,发现该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实。该名教师对其丈母尽到了应尽的赡养义务,其丈母88岁高龄因病医治无效去世,经该镇派出所、中心卫生院、该教师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以及邻居、给其丈母治病的医生等相关人的言证、书证,均反映该名教师对其丈母积极救治,一直到老人病故。学校答复举报人后,举报人并不满意。后来,该名举报人又多次到该学校所在镇政府、派出所,以及区教育局、区纪委等部门反映同一问题,对该名教师正常工作以及学校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了解到该信访问题后,我细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认真查看了学校的相关调查材料,和该名教师进行了深入的谈话了解,发现这实际是一起由家庭财产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举报人由于想主张其不太可能继承到的财产,就通过不断的信访,给学校和该教师以压力,其目的更多的是想通过学校或区教育局以行政力量让该教师能做出让步,满足举报人的部分主张。

    问题调查清楚以后,我约举报人见面,将调查结果进行了当面答复,明确告知其学校和区教育局受理教师举报范围是师德师风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家庭矛盾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还可以依法解决,并且告知举报人,我们经过多方调查了解,没有发现该名教师未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按照“谁反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如果不同意调查结果,还是坚持认为该教师未尽赡养义务、涉嫌遗弃老人,举报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涉及家庭财产纠纷的问题,举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为避免举报人进一步信访缠访,我带举报人到区纪委信访室,请区纪委信访室负责人对其进行当面答复,明确告知其反映的问题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而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又在举报人在现场的情况下,拨通了区纪委审理室负责人电话,得到了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确认。在有理有据的调查核实和明确可信的答复面前,举报人打消了不断缠访的念头,该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例分析与反思]

一所学校难以避免教师、家长和学生,甚至是社会群众对学校管理产生意见和误解,进而产生各类不同的矛盾纠纷。一旦问题和意见得不到及时处理,事态会进一步激化。作为一名责任督学,不仅要能督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学校特色建设等工作,还要熟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懂政策、懂法律,这样才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及时帮助学校和教师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学校所涉矛盾纠纷大多是教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以及家长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误解等方面。作为责任督学,工作中要提醒学校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畅通沟通渠道,切实保护师生权益。如果教师、家长或者学生有建议或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谁接待谁第一时间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学校相关领导反映,还可以提交学校办公会、教代会讨论解决,及时向反映人答复相关问题调查和处置结果。学校解决不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对无理取闹、故意缠访闹访的,也要底气十足,敢于和善于斗争,用法律法规以及组织的强大力量,坚决维护教师和学生权益。

二是要做好家校联系,凝聚发展正能量。重视办好家长学校和家长会,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获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聚正能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与家长要经常联系沟通,要耐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要推行民主管理,消除矛盾纠纷隐患。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关键。督导工作中,要检查学校“三重一大”的执行情况,督查学校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等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合理,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决定,必须结果公示无疑义后才能施行。同时,要积极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学校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布,要切实关心爱护本校教师和学生,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治理学校的积极性,形成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