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我们第16责任区督学根据督导科安排对责任区内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了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导任务
1.督查学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23号)的情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2.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3.督促各校做好学期结束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督导情况
责任区内各校都能根据教育局统一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有序落实各项工作:
1.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校各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系统组织“回头看”工作。对标找差,拾遗补缺,针对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
2.坚持立德树人,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各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治理社会办学机构规范办学工作的开展,严禁教师参与杜绝有偿家教,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树立师表形象。
3.坚持善始善终,牢记安全第一要求。临近学期结束,各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系统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强化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树立自护意识、防范意识,培养安全自护能力。
三、问题建议
1.各校要进一步重视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校要进一步重视规范意识,尤其是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