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白米初级中学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贯彻落实姜堰区教育局、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长:彭  

副组长:许春祥    

 员:所有中层干部及班主任

二、开展“校园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

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对校园欺凌治理专题教育活动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 

三、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情况 

1、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

2、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文件及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充分利用教师会、家长会、校信通短信、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推送、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制定有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楼道内、校园内相对隐蔽的场所、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等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橱窗、校园广播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校长室责成政教处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五、建立处置预案,责任明确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临时性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此外,我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班主任等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姜堰区白米初级中学

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