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庄中心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报告
泰州市姜堰区娄庄中心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开展自查自纠、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我们坚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学校行政例会上由校领导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同时,开展相关的专题教育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10月10日,邀请娄庄镇司法所及派出所民警来校对学生进行“向校园欺凌SAY NO”的讲座。10月8日,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学生集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师生签名承诺。班主任利用晨会课、班会课进行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指导学生及家长自觉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及作业。同时,学校还充分利用宣传窗口(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向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士宣传拒绝校园欺凌的意义,自觉拒绝校园欺凌行为,形成互敬互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校园氛围,让学生在校体会到幸福一家的温暖。学校宣传报道组及时向外发布学校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相关活动的报道,扩大专项整治活动的影响力。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我校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体教师中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担当的意识,消除教师心中存在的“我校尚未发生此类事件,专项工作可以马虎了事”的心态,树立预防为主,长治久安的意识,认真落实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学校还根据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全休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区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强化班主任工作,明确近期班务工作重点即拒绝校园欺凌,在班级建立互助小组,开展关爱他人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心理健康教师认真上好心理健康,使学生拥有阳光的健康心理。同时,学校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台帐。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帐,并按月进行排查,及时上报校园欺凌月度报表,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完善校园欺凌发现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今年以来,我校尚发现一例校园欺凌事件。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