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说明学校要增强德育的实效性。长期以来,我国的品德教育在方式上强调说教式,是德育实效性较差的主要原因之一。品德教育离不开活动的开展。突出品德教育的实效性,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时,一定要把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放在第一位,而不能一味地追求活动的形式。活动的形式和过程应当服务于活动的内容和目标,要追求活动的有效性。

关键词:品德教育  活动  实效性

《新华日报》曾刊载了《少年暴力令人忧》一文,文章指出:“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表明,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其中七成。”“根源:不良家庭环境,不良文化侵蚀。”

少年刚刚受过学校教育,这同时也说明学校德育实效性差。如何提高德育的实效性?这是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说教品德教育实效性差

长期以来,我国的品德教育在内容上陷入教条化,在方式上强调说教式。教条化意味着品德教学内容的僵硬化,缺乏灵活性和变通性。说教式意味着品德教学陷入了一种可怕的极端语言模式,而忽视了学生道德养成的活动性。这种教育不仅违背了儿童道德观念形成的基本规律,而且使儿童在此方面产生了厌烦甚至恐惧心理。学生怀着厌烦或恐惧的心理上课,最大的收获至多是一些干巴巴的理论和说教,对于内心的情感体验、态度、价值观等,在真正意义上的积极构建,可能性自然很小。这恐怕也是我国德育实效性较差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品德教育离不开活动

品德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使儿童理解和掌握正确的道德规范。但如果儿童不经过自己一系列的活动、体验、判断、比较以及相应的认识、综合、概括,获得的结论也难以真正理解和落实在行为上。但更重要的是,没有多样性、丰富性的儿童活动及儿童的情感体验,道德规范就不可能真正转化为行为习惯。

(一)课程性质

品德与生活课程是一门以小学低年级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

本课程具有活动性。

本课程超越单一的书本知识的传递和接受,以活动为教和学的基本形式。课程的呈现形态主要是儿童直接参与的各种主题活动、游戏或其他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主要通过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的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主动建构来实现。

(二)儿童的思维特点

小学儿童的思维,尤其是低年级儿童的思维,是以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的。由于儿童抽象思维水平比较低,由此而带来的是儿童道德认识水平低,对一些抽象的道德概念的理解模糊不清或肤浅和表面化。例如,小学儿童对“道德高尚的人”的理解表现出三种水平:第一种只是停留在个别现象上,如“不打人、不骂人”;第二种理解比较全面,但相当具体,如“关心集体、爱护同学、做好事、讲文明”;第三种全面而比较深刻,如“助人为乐,坚持真理、实事求是,敢于批评制止损害集体利益的现象”。但所列举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例。

以上三种水平,1~2年级儿童大多属于第一、二水平;3~4年级儿童大多属于第二、三种水平;高年级儿童才达到第三种水平。因此,对小学低年级儿童的品德教育不在于告诉他多少道理,记住多少规则,最重要的是运用一些具体生动的手段,通过儿童喜闻乐见的活动,帮助他们形成基本的处世做人的观念和思考问题的取向。例如:

换位观:“假如我是你,假如你是我”所涉及的道德品质包括关爱、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

生态观:“我离不开你,你也离不开我”所涉及的道德品质包括合作、责任、义务等。

对话观:“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所涉及的道德品质包括尊重、平等、理解、沟通等。

双赢观:“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涉及的道德品质包括乐于助人、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等。

三、突出品德教育的实效性

过去,小学思想品德课教育实效性不强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教育中把品德从儿童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剥离开来,主要采用讲授的方法向儿童灌输德育“条目”。品德与生活课程重在通过活动使儿童在过程中获得真实体验和感悟,活动成为教和学的主要形式。但并不是说任何活动都一定能达到本课程的目标,更不能说活动的形式越新奇、气氛越热闹,其教育效果就越好。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时,一定要把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放在第一位,而不能一味地追求活动的形式。

(一)以真实生活事件促进真实的学习过程

活动设计的生活事件要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要对真实的事件从教育意义的角度去作出选择。在真实的基础上,为达到教育目的重新进行加工构建。为了解真实生活事件,除注意观察教室内的情况外,教师还应注意观察和了解儿童在课外、在家庭、在社区的生活情况。

如“遵守纪律”这一主题可以选取以下真实生活事件:下课后,学生在教室里奔跑和打闹,在楼梯上推挤,在打乒乓球的时候不守秩序等等生活中常见的行为。据了解,有的孩子早上迟到是因为前一天晚上过度看电视;有的孩子写不好字是因为心里太着急,写字太快;有的孩子被同学叫外号或被误解;有的孩子吃饭挑食,只爱吃肉类,不爱吃蔬菜和豆类;不做家务劳动等等真实事件。

(二)以普通生活事件为主,不单纯追求新颖和奇异

与传统的思想品德课选取典型人物、英雄人物、历史人物作为品德教育的载体不同,品德与生活课程主张从本班、本校学生生活中的普通事件来生成活动。活动设计应更多地选用普通儿童生活中每天都要遇到的普通事件。儿童正是在这些普通事件中体验烦恼、探求成长。而且有的事件正由于太普通,教师往往不重视,但对学生来说却是很大的问题与烦恼。如下课后厕所人太多应该怎么办;上课听不懂是什么原因;找不到老师的办公室应该怎么做;写字时被同学撞了一下怎么说;玩耍过程中遇到不守秩序的现象怎么做才对等。

活动设计不能单纯追求新颖和奇异,并非越新颖、越奇异、难度越高,儿童就越有兴趣。因为儿童的生活经验有限,太新颖、奇异的事件儿童理解有困难,活动组织也会受限制。儿童对自己不熟悉的活动不能把已有的经验融会贯通,时间长了还会养成依赖教师的习惯。

(三)以日常生活事件为主,兼顾非日常生活事件

日常生活事件指儿童天天都在经历的日子里每天都可能发生的事件。日常生活事件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如早晨上学迟到;忘记带某本教科书、作业本、文具之类的学习用具;和同学争吵;老师请别的同学发言没有请自己;某某同学不和自己玩等鸡毛蒜皮的事件。但儿童的品行和人格正是在这种日常生活事件中塑造的。所以,教师决不能轻视、忽略这些琐事,而应在教学活动中把它们当成儿童成长的大事,精心设计教学活动。

非日常生活事件指节日、纪念日、春游、秋游、运动会等等,如“中秋节”、“国庆节”的活动设计应尽量在活动前统筹安排,让儿童和家长在国庆节期间把外出旅游的照片、门票、纪念品收集起来,有条件的同学还可以让父母摄下秋天丰收的美丽景色,以便活动时交流、演示等。

(四)直接生活事件与间接生活事件相互渗透

直接生活事件指儿童在家庭、学校生活中发生的事件,间接生活事件指在我国和世界的生活中发生的事件。社区、家乡介于二者之间。1~2年级比较重视前者,这符合儿童生活圈逐步扩大,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的实际。例如,把中秋节设计成“班级大家庭快乐过中秋”,既有直接生活事件(班集体中团结友爱),又有间接生活事件(爱祖国、了解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又如,把国庆节与班队活动结合在一起,既展示班集体建设,又培养爱祖国情感,缅怀革命先烈。在对学生进行自然常识、四季变化的教育中,把我国的风景名胜与四季变化结合,让学生体会到自己是中国人,为生活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而感到自豪。

四、追求活动的有效性

有效性是品德与生活课程的生命力所在,是教师要花大力气去追求的目标。这里所说的“效”,是指是否真正让儿童在活动中有所体验和感悟,经历了过程,训练了方法或行为。追求活动的有效性,就应当强调活动的针对性,儿童的兴趣和主体性、参与性,以及活动过程的最优化。活动过程的优化离不开活动前的充分准备,活动引入的准与巧,活动过程的新与妙,活动结束后总结得与失。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活动的形式和过程应当服务于活动的内容和目标,并非所有新奇的形式和过程都能增强活动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彭阳  林光耀主编:《品德与生活教学实施指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